郴江河提质苏园桥夜景照明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其郴江河提质苏园桥夜景照明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江河提质苏园桥夜景照明工程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ZY2023-CG(CZ)-008

3、采购项目预算:736752.1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þ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郴江河提质苏园桥夜景照明工程项目

详见第工程量清单

1

736752.1元

736752.1元

7300元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供应商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 要求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 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 2022 年 5 月 30 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质量员应具备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你单位于2023519日至20235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质证件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福城国际1508)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5月3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福城国际1508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3年5月3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详见附件2确认通知)。

公告期限、发布媒介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

郴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联系人:邝先生

电话:18975590950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泉北路24号6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兴好

电话:18973506667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拥军路福城国际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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